荔波县财政局多举措筑牢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网”

2023-05-10 20:48:13 来源:荔波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近年来,荔波县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民生发展,为稳就业、兜底线、保民生,荔波县出实招,强责任、抓落实,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多举措保障基本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兜底资金保障到位。对全县符合条件的低保、特困、孤儿、残疾人等困难群体进行兜底保障,足额落实各项基本民生补助资金,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兜尽兜”。2022年县财政累计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4654.23万元,困境儿童生活补贴95.56万元,特困人员供养950.74万元,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255.8万元。密切关注物价指数涨幅,及时发放优抚对象临时物价补贴4.52万元。

  二是保障标准应提尽提,特殊群体保障到位。根据《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年城乡低保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的通知》相关政策文件精神,荔波县财政局迅速行动,贯彻落实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及时调度拨付资金,确保特殊困难群体补助标准应提尽提。2023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6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13元,每月提高53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4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6元,每月提高66元;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700元提高至1800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至1300元。

  三是社会救助应救尽救,联动机制落实到位。全面深化“弱有所扶”大救助综合改革,统筹聚合救助资源,聚焦群众需求持续发力,加强与县医保局、县民政局沟通联动,及时安排医疗救助、流浪乞讨救助、临时救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困难群众能得到有效救助。2022年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支出3497.92万元,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负担。2022年发放临时救助金174.58万元,流浪乞讨救助金3.14万元。

  四是就业创业应补尽补,就业补助落实到位。加大就业资金保障力度,促进困难群众稳岗就业,针对性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等重点群体就业,大力支持各项保就业政策落实。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协调,协助部门做好就业服务工作,研究细化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措施。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支出1306.63万元,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188.02万元,“三支一扶”和西部志愿者生活补助142.22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304.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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