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社保局四措施持续巩固扶贫成果

2023-07-19 14:41:34 来源:荔波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自乡村振兴工作启动至今,县社保局扶贫工作力度不减,按照部门职能,采取四项措施,坚持巩固扶贫成果,促进荔波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是提高思想站位,把本职工作抓实抓好。县社保局始终坚持为民服务的办事宗旨,深刻认识到脱贫摘帽不是终点,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持续发力,把实现巩固拓展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强化安排部署,让惠民政策落地有声。为确保巩固拓展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落地,稳步推进,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继续落实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帮扶政策。县社保局每年定时组织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工作专题会议,全面进行安排部署,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任务,靠实工作责任,确保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多措深度宣传,使社保政策深入人心。按照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并分类优化调整的要求,精准做好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通过县、乡、村三级联动,集中宣讲、微信公众号推送、设立政策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政策,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代缴政策的人群按照政策规定代缴部分或全部保费,让代缴对象及时知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范围和标准。

  四是精准信息管理,对困难群体情况心中有数。进一步核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人员信息,主动与乡村振兴、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全县符合参保条件的困难群体名单;建立管理台账,坚持动态监测、帮扶对象动态清零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帮扶,实现困难群体人员精准识别,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应代尽代。

  截止目前,我县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重度残疾人应参保46402人,已参保46402人,符合代缴费5100人,已代缴5100人,符合享受待遇9726人,已享受9726人;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2023〕4号)文件精神,6月份完成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提标工作,提标后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均待遇146.16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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