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力以赴做好劣质散煤管控工作

2019-10-30 08:00:00 来源:灵寿县人民政府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省、市劣质散煤管控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始终把劣质散煤管控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早安排、早部署、常态化坚持,按照全面整治、重点突破、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的原则,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铁腕执法,全面推进劣质散煤管控工作。

  (一)压实工作责任,落实散煤治理权责。一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安排部署散煤管控工作,并且在每周一召开例会,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同部署、同调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制定了《灵寿县2019年农村劣质散煤管控工作方案》《灵寿县2019年秋冬季劣质散煤管控和型煤质量监管“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灵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劣质散煤管控工作的决定》等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整治重点。三是对散煤管控工作实施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四大班子领导分别担任网格长,督促网格单位做好散煤回收工作,确保不出现散煤复燃问题。

  (二)加强宣传培训,大力营造浓厚氛围。3月底4月初及9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发布两次政府公布,10月初发布《灵寿县人民政府加强散煤管控的决定》,加大对非法倒卖劣质散煤行为的打击处置力度。在全县各学校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号召全县人民积极行动起来,使用洁净型煤,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三)协调联动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警、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散煤管控专班,采取道路巡查、设立卡口、夜间突击等多种方式,不间断对本辖区内运输散煤的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市场局加大煤炭园区散煤抽检力度,每周三、周五对型煤进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同时,责令煤炭园区负责人签订承诺书,确保散煤去向只对企业。

  (四)齐抓共管,散煤清零明察暗访。成立了3个由副县长带队的专项督导组,县散煤管控专班成立了8个检查小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各乡镇散煤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同时,鼓励群众对无照经营散煤、流动销售散煤、销售劣质散煤等违法行为进行有奖举报,我县将在第一时间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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