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临国土资告字[2019]12号

2019-11-07 08:00:00 来源:临漳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经临漳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1()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位置

土 地   面 积(㎡

土地开发程度

土地   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起拍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竖向界限

上限m

下限m

高差m

LGT2019-7-1

临漳县城东门大街与广阳路交叉口东北角

37443.03

净地出让条件

居住用地

1.2R1.8

21.5

35

+56

-10

66

70

10680

100

1068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117日至 20191126日到临漳县国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股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117日 至 20191126日到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112616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19112617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9112710时整在临漳县行政审批局五楼第二开标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向我局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地块开发程度:净地出让条件。

(三)配建保障性住房:

按照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要点>的通知》(冀保安居【20162号)和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地产业化解商品房库存的实施意见》(邯政字【201641号)要求,须按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其他要求依据《关于出具LGT2019-7-1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编号:2019-001号)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规划建设。

(四)本次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交付出让土地,双方签订《交地确认书》,签订《交地确认书》视为该幅出让土地已经交付,竞得人不得另行主张其他形式的交接;竞得人不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地确认书》,视为竞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本次拍卖设有底价,在拍卖前由县政府设定。

(六)本次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除应交纳成交价款外,还须另行支付应向政府部门交纳的相关税、费及拍卖佣金。

()该地块附带有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费11.22万元,竟得后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将设计费支付给设计单位。

(八)本次拍卖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临漳县建安路西段北侧           

联系人:丁先生、马先生 

联系电话:0310-7819035         

开户单位:临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漳支行

    号:13001648008050510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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