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形,违反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将下列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浏阳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