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定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保扶办〔2017〕34号),保定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保定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贫困户入股分红资金风险防控指导意见》的通知(保扶办联〔2018〕6号),保定市财政局、保定市农业局、保定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保财农〔2018〕1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情况,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统筹安排,在尊重贫困户意愿的基础上,形成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计划。 一、2020年蠡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1911.05万元,其中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89万元(冀财农〔2020〕18号),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万元(保财农〔2020〕2号),本级配套扶贫资金1190万元;2019年县级配套结余资金0.05万元。 二、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计划 (一)安排产业扶贫项目资金1901万元(省级689万元、市级32万元、本级1180万元)。用于实施搭建资产收益扶贫平台项目,可带动全县13个乡镇,扶持贫困户1509户3353人。项目完成后可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收入,实现稳定脱贫。项目主管部门为蠡县农业农村局。 (二)安排雨露计划项目资金10.05万元(本级10.05万元)。用于通过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出,且正在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实施2019年秋季(第二批)和2020年春季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职业教育补贴,每人每学期补助1500元。不足资金由2019年县本级配套结余资金列支。项目主管部门为蠡县扶贫办。 蠡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