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隆化县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税服务的温馨提示

2020-02-03 08:00:00 来源:隆化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按照市、县政府安排,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隆化县税务局暂停线下窗口办理业务,具体营业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另行确定,请选择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税控器具、电话咨询等“非接触式”方式办税。根据疫情防控需要,2020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24日。为使您在线上更好的办理各项相关业务,现将有关办税服务事项提醒如下: 

一、常见涉税业务均可通过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提供“我要办税”“我要咨询”“我要查询”等业务办理功能,综合信息报告、发票使用、税费申报与缴纳、证明开具、税务行政许可等常见涉税业务均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hebei.chinatax.gov.cn/hbsw/index.html。您可以通过电脑访问浏览器版,也可以通过“河北税务”APP登录移动办税端。 您可点击下列链接,查看电子税务局常用功能图文讲解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8rSjhZxjbCvoQvGl06ud4Q   

二、社保缴费业务,可通过“非接触”方式办理

(一)办理城乡居民社保缴费业务

1、微信缴费。第一种方式:微信公众号关注“河北税务”,选择“办税服务厅-社保缴纳-城乡居民社保费”,依据页面提示缴费。第二种方式微信内选择“支付-城市服务-河北省社保缴纳-居民医疗/居民养老”,依据页面提示缴费。2、支付宝缴费。登录支付宝,选择“城市服务:-社保-城乡居民医疗险/城乡居民养老险”,依据页面提示缴费。

(二)办理灵活就业社保缴费业务

1、微信缴费。微信公众号关注“河北税务”,选择“办税服务厅-社保缴纳-灵活就业社保费”,依据页面提示缴费。2、电子税务局缴费。从河北省税务局网站首页进入电子税务局,通过税费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模块进行缴费,并可以足不出户网上打印完税证。

(三)办理单位社保缴费业务

1、微信缴费。微信公众号关注“河北税务”,选择“办税服务厅-社保缴纳-企事业单位社保费”,依据页面提示缴费。2、电子税务局缴费。从河北省税务局网站首页进入电子税务局,通过税费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模块进行缴费,并可以足不出户网上打印完税证。

注:1.网上办理社保缴费业务时间为每月1-25日,26日至月底为结算期,无法网上办理社保缴费业务。

2.2020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为21日至228日。

三、自开清卡网上办理

(一)鼓励自开。202021日起,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鼓励小规模纳税人申领并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发票清卡。1.一般纳税人按照如下顺序进行清卡反写操作:1)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登录开票系统自动进行上报汇总(2)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3)纳税申报成功后再次登录系统,系统完成自动清卡工作2.按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本月无需申报,只需在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登录开票系统。系统将会自动上报汇总信息,完成清卡工作。

四、个人车辆购置税申报及缴纳业务网页、微信办理

如果您需要办理个人车辆购置税申报及缴纳业务,您可以通过微信或电子税务局办理。

(一)微信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1.手机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公众号或直接进入办税服务厅。2.点击车购税申报缴纳进入车辆购置税申报。3.申报前要仔细阅读用户告知,特别注意车辆登记地的选择务必正确。选择同意进入办税界面,正确输入页面相关数据。4.仔细核对申报数据。确认无误点击确定。5.进入缴款界面,确认税款无误,点击缴纳税款。6.点击继续支付到输入银行卡页面信息,输入银行卡号,点击下一步,输入密码及验证码信息完成支付。

注意事项:(1)手机申报界面只能进入一次,切勿中途退出(由于系统原因,退出后不可再次进行手机申报);(2)目前手机申报只支持以个人名义购车且在承德市内购车的纳税人进行申报;(3)车辆登记地选择“承德市税务局隆化县税务局”;(4)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如果出现“未查询到发票信息”时,请再次核对发票信息录入是否有误,确认无误的话向汽车销售方请求重新上传发票信息;(5)税款缴纳时支持储蓄卡及信用卡,但需知道银行卡持卡人预留手机号;6)税款缴纳成功后,如需纸质版车购税完税证明时,请车主持身份证在疫情过后,来办税服务厅自行打印。

  (二)电子税务局办理如果您需要办理车船税、车购税,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河北税务“-办税服务厅-车购税申报缴纳”进行申报缴费。

  五、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可APPWEB端及扣缴客户端进行

如果您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您可以在31--630日期间通过“个人所得税”APPWEB端及扣缴客户端进行办理。目前,您可以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可以在各手机应用商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查看自己2019年度收入以及是否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并全面了解相关政策; 

  (二)需汇算清缴但2019年度未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可通过手机APPWEB端以及扣缴客户端三种途径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采集;

(三)需汇算清缴进行退税但未完善个人信息的,可通过手机APP维护银行卡等信息。

六、多途径解决相关涉税咨询业务如您需要咨询涉税(费)政策和电子税务局操作等问题,工作期间,欢迎拨打河北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在河北省税务局官网“我要咨询”和“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接受智能咨询服务。同时现将隆化县税务局各业务部门咨询电话及负责人手机号公布如下,您可按咨询的相关内容,选择您需要咨询的部门。

纳税服务股:负责组织办理、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等工作。

联系电话:0314-7061252

负责人:胡伟    联系电话:13932409267

征收管理股:负责组织落实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收管理工作 。

联系电话:0314-7066435

负责人:杨晓峰    联系电话:13703149107  

税政一股: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征收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14-7085376

负责人:刘彦清    联系电话:13832475805

税政二股: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印花税、契税等征收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14-7064675

负责人:徐雷    联系电话:18131416050

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股:负责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等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14-7060195

负责人:张伟    联系电话:13503142599

另您也可根据相关属地或行业划分咨询管理分局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负责相关税(费)申报征收、发票管理、税务综合及清税注销业务。

联系电话:0314-7060293

负责人:刘民    联系电话:13833406186

第一税务分局(社保费征收厅):负责各项社会保险费申报征收。

联系电话:0314-7063069

负责人:刘民    联系电话:13833406186

        耿志勇    联系电话:13932492626

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涉税(费)业务。

联系电话:0314-7069126

负责人:王炳祥    联系电话:18631455270

城区税务分局:负责辖区内纳税人涉税(费)业务。

联系电话:0314-7063913

负责人:赵普新    联系电话:13731416886

韩麻营务分局:负责辖区内纳税人涉税(费)业务。

联系电话:0314-7238005

负责人:赵共维    联系电话:13831491234

张三营税务分局:负责辖区内纳税人涉税(费)业务。

联系电话:0314-7349065

负责人:于瑞林    联系电话:13932445535

郭家屯税务分局:负责辖区内纳税人涉税(费)业务。

联系电话:0314-7478858

负责人:于嬉瀛    联系电话:13503142856

如您增值税发票开具中遇到技术性问题,可拨打9511340061123660731-84422111客服热线咨询。

涉税业务协作单位

航天信息:孙志敏18931418694 

于川洋15831404266

税友·亿企赢:王凯15803141028

由于非常时期,电话咨询业务较多,如遇忙音请耐心等待。如果一些网上不能办,但又不是特别着急的业务,建议您缓一缓再办。特殊业务办理请与纳税服务股联系进行协调解决。特殊时期,给您的办税带来不便,敬请理解,谢谢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隆化县税务局

              202022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