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及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承环督改办(2019)51号)要求,将省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省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5)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期间隆化县兴隆矿业有限公司存在废水外排,危险废物管理、储存场所建设不规范问题。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对环境隐患进行了排查整改,新购置柴油发电机用于突发停电时使用,防止废水外排。新建防渗漏的危废储存间,签订了危废处置合同,规范了管理台账。 三、整改工作成效 隆化县兴隆矿业有限公司对环境隐患进行了排查整改,新购置柴油发电机用于突发停电时使用,防止废水外排。新建防渗漏的危废储存间,与乐亭县海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对危险废物进行转运处置,购置了电子称,规范了管理台账,严格出入库管理。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隆化县分局 2019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