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3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0年1月13日我局接受了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月13日—2020年2月 12日。 联系电话:0314-7080032 通讯地址:隆化县隆化镇安州南街63号 邮编:068150 隆化县水务局2020年1月份接受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