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冀财农〔2020〕78号),及隆化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五批不纳入整合范围资金的通知》(隆财农〔2020〕87号)要求,我局联合项目所在地乡镇,形成验收组。对实施项目的家庭农场按照方案进行实地核实,并形成了验收报告。现将符合验收标准的家庭农场、及获得的补贴金额进行公告,具体详见补贴明细表。公告时间为10天,如有异议请与土地流转办联系,举报电话0314-7062807。 附: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目补贴情况明细表。 特此公告 隆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7日 2020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情况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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