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毁封条,抓!我县查处四起市场经营违法案件

2020-02-09 08:00:00 来源:隆尧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市场监管工作岗位,围绕当前疫情紧急防控中心工作,从严、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市场监管违法行为,保障了辖区市场秩序平稳运行。
日前,该局先后查处了4起典型违法案件。分别是:
    一是隆尧县隆平街佳惠超市擅自撕毁封条案。据了解,2020年1月29日,该局执法人员将隆尧县隆平街佳惠超市贴上封条,当事人于2020年1月31日下午2:30分左右擅自将封条撕毁开始营业。且没按规定严格测量体温,该局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应对期间工作纪律的令》,给予吊销营业执照处罚。并于2月4日,移交公安机关给予当事人张某十日拘留。
    二是唐尧商城某某百货门市经营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口罩)案。据了解,2020年2月5日,该局接群众举报隆尧县某某百货门市宋某销售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行为。经调查,2020年2月2日,宋某以现金结算方式从石家庄南三条一个流动摊点手中购进2000只“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口罩”,又于2月4日,分别以1.5元价格销售给固城某某商城王某990个,某村大队1000个,剩余10个自己使用,共计收入2985元。经调查认定,此产品属于假冒伪劣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属于经营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行为,依法对隆尧县唐尧商城某某百货门市处罚102985元,此案正在处理中。
    三是隆尧县一里庄某某购物广场经营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口罩)案。据了解,2020年2月6日,当事人王某,于2020年2月4日以现金结算方式从隆尧县县城某家百货购进了990只。经调查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此产品属于假冒伪劣产品,属于非法经营医疗器械行为,依法对隆尧县一里庄某某购物广场处罚100000元,此案正在处理中。
    四是隆尧县牛家桥村某大生活广场销售一次性口罩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据了解,2020年1月28日,根据举报线索,该局执法人员对隆尧县牛家桥村某大生活广场销售的一次性口罩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进行检查。经事实调查认定,隆尧县牛家桥村某大生活广场经营者杨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对当事人行政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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