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编号:2019第105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证号(地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龙游国用2007第106-31号
浙江开泰纸业有限公司
溪口镇扁石村
公告单位: 龙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