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公告 现有权利人傅素梅持龙房权证溪口镇字第3-120081号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买卖契约,来我中心申请办理龙游县溪口镇灵山乡徐山路26号不动产权证。该房产1999年12月27日由蓝国祥转让给傅素梅,层数三层、房产面积331.44平方米、土地证面积127.05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有关规定,现我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相关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异议登记,如该房产无异议我中心将在15个工作日后予以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龙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