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遗失声明
林根海因保管不善,将坐落龙游县湖镇镇七都乡下叶村的土地使用证书【地号:18-17-209】遗失,面积147.19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根海
2020年 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