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林业水利局林木采伐审批后公示 龙林水采示字[2020]21号 依照大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出的林木采伐许可申请,经审查,本机关决定准予其行政许可申请,并发给《林木采伐许可证》,现将采伐许可证的内容公示如下: 采伐许可证编号:龙游县采字[2020]0402003号; 采伐单位(人):大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伐林木地点:大街乡大街村; 土名:丝坞、村头顶、高山;小班号:104、112、119; 采伐类型:其它采伐;采伐方式:择伐; 采伐树种及蓄积:马尾松蓄积50(材积30m³); 采伐期限:自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采伐单位(人)违反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实施采伐的,请向龙游县森林公安局举报,举报电话:0570-7016097。 2020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