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清退各项保证金的公告

2020-04-03 08:00:00 来源:龙游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清退各项保证金的公告

 

根据上级要求,拟对2016年之前收取的各项保证金进行清退,现予以公告。请在此期间曾缴纳过以上保证金的单位于2020530日前,携所需材料到下述地址办理清退还手续。超过截止时间未来办理申请退还手续的,将作为无法清退的保证金,上交龙游县财政局。

一、退还保证金需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对原件;

4.原始缴款票据;

5.接收退款单位公存银行账户资料(包括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6.若退款单位有变更的需提供变更材料。

上述所有材料须加盖办理单位公章,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申请退款单位如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 联系方式

联联系人:王李梅,0570-7018901,13676600144

联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联联系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龙翔路126

特特此公告。

 

附件:各项保证金 

 

 

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330

附件:

                     

各项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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