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0第14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3-031308
邱志清
龙洲街道大众路140号西201号
55.03㎡
2
3-031755
龙洲街道大众路140号西101号
52.61㎡
公告单位: 龙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4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