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更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2019-10-28 08:00:00 来源:滦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土地价格宏观管理,适应经济发展规律,完善土地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发〔2015〕47号)有关规定,结合《滦南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滦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城区、各镇及滦南经济开发区嘴东园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并通过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更新结果面向社会公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城镇及嘴东园区用地类型和土地级别

依据我县城区总体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现状,城区土地主要划分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种用地类型,并将城区商服、住宅用地类型划分为5个等级,将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划分为4个等级。南堡镇、柏各庄镇、胡各庄镇、司各庄镇、长凝镇、扒齿港镇、宋道口镇及滦南经济开发区嘴东园区土地主要划分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3种用地类型,每种用地类型划分为2个等级;东黄坨镇、坨里镇、姚王庄镇、方各庄镇、安各庄镇、马城镇、程庄镇及青坨营镇定为1个等级。

二、各类用地位置区域

  1. 城区用地位置区域

    1. 商服用地

    一级地:中大街-建设路-南大街-团结路-中大街;和平路与建设路之间,中大街以南100米区域。

    二级地:分布于一级地外围形成一个环状,东起祥和路,西至友谊路,北起学苑街,南至曹妃街。

    三级地:沿二级地向外围扩张,福海大街-文然路-罗城街-祥和路-向阳街-和谐路-福海大街。

    四级地:为三级地向外延伸,北环路-东环路-嘴东大街-锦绣路-富强街-古柳线-北环路。

    五级地:为四级地以外剩余定级区域。

    2. 住宅用地

    一级地:学苑街-建设路-中大街-祥和路-南大街-建设路-曹妃街-文化路-团结南路-团结路-学苑街。

    二级地:分布于一级地外围形成一个环状,东起文然西路,西至友谊路,北至兆才大街,南至罗城街。

    三级地:沿二级地向外围扩张,福海大街-文然路-兆才大街-文然东路-嘴东大街-和谐路-福海大街。

    四级地:为三级地向外延伸,北环路-东环路-南环路-创新路-嘴东大街-锦绣路-富强街-古柳线-北环路。

    五级地:为四级地以外剩余定级区域。

    3. 工业用地

    一级地:学苑街-祥和路-曹妃街-友谊路-学苑街。

    二级地:分布于一级地外围,仁河大街-文然路-罗城街-和谐路-福海大街-仁河大街。

    三级地:沿二级地向外围扩张,北环路-东港路-东环路-嘴东大街-滦海路-北环路。

    四级地:为三级地以外剩余定级区域。

    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一级地:学苑街-祥和路-曹妃街-友谊路-学苑街。

    二级地:分布于一级地外围,仁河大街-文然路-罗城街-和谐路-福海大街-仁河大街。

    三级地:沿二级地向外围扩张,北环路-东港路-东环路-嘴东大街-滦海路-北环路。

    四级地:为三级地以外剩余定级区域。

    (二)各镇及嘴东园区用地位置区域

    1. 南堡镇

一级地位于纬三路两侧,面积为0.45平方公里;

二级地位于范围线内除去一级地部分,面积为3.3平方公里。

  1. 柏各庄镇

一级地位于唐柏公路、杨柏公路和传统商业街两侧,面积为1.26平方公里;

二级地位于范围线以内除去一级地的部分,面积为6.93平方公里。

  1. 胡各庄镇

一级地位于维礼街两侧,面积为0.69平方公里;

二级地位于范围线以内除去一级地的部分,面积为2.08平方公里。

  1. 长凝镇

一级地位于银泰超市南边街道的两侧及东边的一部分,面积为0.65平方公里;

二级地位于范围线以内除去一级地部分,面积为1.82平方公里。

  1. 司各庄镇

一级地位于长大路两侧,面积为0.26平方公里;

二级地位于范围线以内除去一级地部分,面积为1.62平方公里。

  1. 扒齿港镇

一级地位于唐港公路两侧,面积为0.59平方公里;

二级地位于范围线以内除去一级地部分,面积为1.74平方公里。

  1. 嘴东园区

一级地共两部分,包括恒山大街-双龙河大道-嘴东南环路-鸭绿江大道-恒山大街、北通大街(东边)-北环大道-双龙河大道-泰山大街-北通大街,面积为22.43平方公里。

二级地位于范围线以内除去一级地部分,面积为61.95平方公里。

东黄坨镇基准地价参照柏各庄镇二级区标准;坨里镇、姚王庄镇、方各庄镇参照胡各庄镇二级区标准;安各庄镇参照司各庄镇二级区标准;马城镇参照长凝镇二级区标准;宋道口镇政府所在地及县级以上干线公路两侧500米内参照长凝镇一级区标准,其他区域参照长凝镇二级区标准;程庄镇、青坨营镇参照扒齿港镇二级区标准。

上述各级各类土地区域位置具体界限,以批准的基准地价图为准。

三、各级各类用地基准地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分别为40年、70年、50年和50年。按照4种主要用地类型区域范围,根据土地最高出让年限,确定了城镇及嘴东园区基准地价(详见附表)。

具体事宜由滦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更新的城镇及嘴东园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自2019年12月25日起实施。

 

 

附件:1.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表

  1. 各镇及嘴东园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
  2. 城镇及嘴东园区基准地价内涵表

 

 

滦南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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