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联合整治17条

2019-11-07 16:22:00 来源:潞城区政府 作者:潞城新闻中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长治市潞城区文明单位结对共建文明社区安排表  

  1.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以建成区内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商业大街为重点整治区域,通过违法查处、教育劝导,实现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创造有序、通畅、安全、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2.加强重点路口交通秩序管护,确保建成区重点路口无严重堵塞现象,高峰期车辆在主要交通路口绿灯显示2次能够通过。

  3.开展“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行动,建成区有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交通路口、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交通路口、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

  4.整治乱停乱摆行为,确保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交通秩序,不视为占道经营)。

  5.进一步加大(人力、电动、机动)三四轮车交通管制力度,确保建成区限行范围内所有道路、公共场所,特别是广场公园、景区景点、公交车站、火车站、农贸(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等无三四轮车通行。

  6.进一步加大农用运输车管制力度,上午6:30至晚上9:30,禁止运输蔬菜、瓜果等鲜活农副产品的农用运输车(牌证齐全)驶入建成区。

  7.进一步规范工程运输车辆管理,严禁国Ⅳ以下货车、工程运输车上路,严惩渣土、砼罐运输车涉牌涉证、超速、超载、非法改装、抛洒等违法行为,民生工程、保障性工程用车经报备审批,按照规定路线避开交通高峰时段可以在建成区通行。

  8.加强商业活动交通秩序管理,举办大型商业活动必须到交警、城市管理部门报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严禁出现车辆乱停乱放乱行驶、摊位乱摆乱设、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确保商业活动期间道路交通环境良好。

  9.科学设置交通管理设施,重点路口交通管理设施规范设置率达到95%以上,次干路交叉口的科学渠化率达到90%以上。

  10.严厉打击违规占道施工和挖掘道路等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建成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通畅,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

  11.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确保上下学高峰时段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井然,治安状况良好。

  12.开展公交车、出租车“文明驾驶”行动,教育、引导公交车和出租车司机遵守交通法规,严厉整治公交车不靠站停车、开车聊天、接打电话、肆意变道、争道抢行、急走骤停、斑马线前不让行等不文明行为,严厉整治出租车拼客、挑客、拒载、宰客、甩客等违规经营行为以及乱变道、乱加塞、乱鸣笛、乱抢行、乱停靠、乱掉头、不主动出示发票等不文明驾驶和不规范服务行为。

  13.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整治出租车异地营运、争抢客源、乱收费、拒载、强行拼客等违规行为,有效遏制黑车非法从事网络预约出租经营行为,严厉整治货运车辆各类违法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

  14.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在建成区主要交通路口、公交站点、公共汽车站、火车站安排志愿服务人员,开展劝导活动,确保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公交站点、公共汽车站、火车站乘客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15.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通过“交通违法随手拍”“典型案例大曝光”等媒体行动,传播交通安全知识、文明理念、行为准则,提升文明交通参与度和知晓率。

  16.深入开展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个人征信记录,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定期公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黑名单”,对交通失信行为人实施相应惩戒。

  17.加强快递、外卖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快递、外卖车辆遵法守规,无闯红灯、乱穿马路、抢道、超速逆行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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