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人民政府关于栗志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6-05-30 08:00:00 来源:卢龙县人民政府 作者:卢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字号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卢龙县人民政府

关于栗志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栗志英同志任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胡志良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不再担任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段爱民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田延平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县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春宝同志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  凯同志任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志军同志不再担任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翁爱国同志不再担任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邹振来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丁铁山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  晨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石门分局分局长职务;

杜建树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石门分局分局长(试用期一年);

朱彦平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刘田各庄分局分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  军同志任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投资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文满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刘海泽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唐  蕾同志任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县地震局副局长职务;

王怀林同志任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连彬同志不再担任县地震局局长职务;

刘  泽同志任县医院院长,不再担任县医院副院长职务;

严  峻同志不再担任县医院院长职务;

梁志刚同志任县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立军同志任卢龙县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汪淑华同志不再担任县水务局主任科员职务;

缪荣起同志不再担任县农牧局主任科员职务;

刘泽玉同志不再担任县农牧局主任科员职务;

李绍辉同志不再担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职务;

李爱军同志不再担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何汝英同志不再担任县环境保护局主任科员职务;

王  磊同志不再担任县财政局主任科员职务; 

李志宏同志不再担任县财政局主任科员职务; 

杨艳梅同志不再担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卢龙县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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