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人民政府 关于栗志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栗志英同志任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胡志良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不再担任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段爱民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田延平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县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春宝同志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 凯同志任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志军同志不再担任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翁爱国同志不再担任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邹振来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丁铁山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 晨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石门分局分局长职务; 杜建树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石门分局分局长(试用期一年); 朱彦平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刘田各庄分局分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 军同志任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投资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文满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刘海泽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唐 蕾同志任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县地震局副局长职务; 王怀林同志任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连彬同志不再担任县地震局局长职务; 刘 泽同志任县医院院长,不再担任县医院副院长职务; 严 峻同志不再担任县医院院长职务; 梁志刚同志任县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立军同志任卢龙县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汪淑华同志不再担任县水务局主任科员职务; 缪荣起同志不再担任县农牧局主任科员职务; 刘泽玉同志不再担任县农牧局主任科员职务; 李绍辉同志不再担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职务; 李爱军同志不再担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何汝英同志不再担任县环境保护局主任科员职务; 王 磊同志不再担任县财政局主任科员职务; 李志宏同志不再担任县财政局主任科员职务; 杨艳梅同志不再担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卢龙县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