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经济开发区关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复合材料东侧厂房保温暖房操作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决定公告

2020-01-13 08:00:00 来源: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 作者: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意见反馈通讯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昌盛大街88号

联系电话:0311-67361673

邮箱:spj67361673@163.com

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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