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新城房改房62户购房户办证申请的通知为方便庐山新城房改房购房户,通知集中受理庐山新城62户房改房住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相关业务。 一、业务受理对象及范围 1、62户未交房屋契税的房改房购房户,请按照通知时间和地点进行缴纳契税。 2、单身的须面签(单身的是指未婚、离异或丧偶的),领取《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后,申请人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九江市八里湖房产交易中心四楼(市房产局)进行面签。 3、接收房改房办证资料。 4、房改房其他业务办理来电咨询。 二、业务办理流程 1、开具《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首套房证明)。携带产权人(含配偶)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可提供像片)、婚姻状况证明(户口不在一起的)到九江市八里湖房产交易中心四楼(市房产局)开具首套房证明。 2、缴纳房屋契税。携带《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首套房证明)中关系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协议的复印件,并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原件到庐山税务办税大厅缴纳契税(刷卡,不收现金)。为方便居民缴税,于2020年5月11日至5月18日进行集中办理。 4、办证申请登记。产权申请人及配偶携带下叙相关资料到庐山新城学校(庐山新城公司)进行签字登记(已办面签手续的只需提供材料,可委托他人递交)。产权申请人须本人到场签名,委托他人的须持有《公证委托书》。集中受理的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5月29日。 5、相关业务单位或部门所需材料,以各自单位或部门要求为准。 三、办证登记注意事项 1、产权申请人及配偶须本人携带合同及身份证原件到场,在异地或有特殊的请来电预约告之。 2、提供房屋契税证明原件; 3、维修基金单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深复印)。 4、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婚姻证明(登记机关“盖章栏”+主页内容栏)和户口本(户主“办证机关”+本人栏)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所需单项复印件复印在同一面纸上, 户口中婚姻记录须与当前婚姻状况一致,不相符的请更正后按上述要求复印。 5、受托人另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公证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含原件)。 6、62户办证名单详见附件表。
咨询电话:0792-8290227 2020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