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明刚电器未经消费者同意发送商业性信息

2016-06-06 18:04:54 来源:人民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人民网武汉3月12日电 (鄢振刚)麻城明刚电器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消费者同意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邀请函),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湖北消委通报该案有关情况。
    2014年7月3日,麻城市工商局消保分局接到多名消费者投诉,反映麻城市明刚电器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消费者同意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邀请函),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麻城市工商局于2014年7月4日立案调查。
    经查,该宣传由重庆日日顺公司武汉分公司提供活动模式,通过麻城市明刚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以邮政邮寄、电话通知以及报纸带送的方式发放邀请函进行产品推介。麻城市邮政局将军路营业部为促成该项业务免费提供个人信息1890条左右,总共邮寄1890份,每封0.8元,总计收取邮寄费1512元,剩余邀请函由麻城市某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保存并散发一部分,该公司还利用经营中收集到的个人信息在未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的情况下,用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一批消费者参加体验会。
    麻城市工商局依法对明刚电器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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