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洁净颗粒型煤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001号〕
为保证群众采暖用煤质量,8月份以来,孟村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对洁净颗粒型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在省、市级监督抽查的基础上又组织开展了县级洁净颗粒型煤专项监督抽检。对河北红光燃料有限公司分别与8月21日、9月6日、10月14日、10月23日、11月9日、11月29日、12月6日、12月16日和12月28日随机抽取洁净颗粒型煤样品9个批次,检验项目包括发热量、全硫、挥发分、冷压强度、落下强度以及微量元素(磷、氯、砷、汞、氟)含量类指标等11个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全部合格。(检验报告编号: TXZJ/NY20190821044 TXZJ/NY20190906307 TXZY/NY20191014124 TXZJ/NY20191023053 TXZJ/NY20191109001 TXZJ/NY20191129136 TXZJ/NY20191206145 TXZJ/NY20191216023 TXZJ/NY20191228171) 特此通告 孟村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8日 Content上一篇:孟村县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公示 下一篇: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