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9.1.1)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河北孟村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会议记录公布如下: 附件1:孟村镇人民政府会议室——会议记录 附件2:新县镇人民政府会议室——会议记录 Content 上一篇:关于2019年度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征集公告 下一篇:没有了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9.1.1)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河北孟村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会议记录公布如下: 附件1:孟村镇人民政府会议室——会议记录 附件2:新县镇人民政府会议室——会议记录 Content 上一篇:关于2019年度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征集公告 下一篇: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