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于2018年6月29日决定 任 命: 万剑波同志为南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南昌县公安局局长; 朱兵同志为南昌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饶发全同志为南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局长; 刘建军同志为南昌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廖淑敏同志为南昌县财政局局长; 王曦婷同志为南昌县商务局局长; 万家平同志为南昌县司法局局长。 免 去: 颜建保同志的南昌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饶发全同志的南昌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胡金金同志的南昌县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吴保华同志的南昌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姚建军同志的南昌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黄赏辉同志的南昌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江龙同志的南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 沈伟同志的南昌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南昌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