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园区企业指导污泥产生企业规范处置利用

2021-03-30 08:00:00 来源:南昌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

为促进各地落实固体废物管理属地责任,督促污泥产生单位落实有关固体废物管理的各项法律、标准和规范,强化全市污泥产生单位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利用的监督管理和要求南昌生态环境局小蓝分局组织园区产生污泥企业于2021329日开展企业污水处理污泥产生处置情况调查和培训工作。

 

来自小蓝经开区的33家涉及污泥产生企业参加此次污水处理污泥产生处置情况调查和培训工作。开展此次调查范围为已建设废水处理设施的企事业单位(含医院医疗废水处理设施,不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调查内容为2020年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量,处置去向及申报情况等。通过强化培训,一是强化服务。逐步将污泥处置纳入日常重点监管范围。二是精准宣传、规范操作,提高水处理污泥产生单位规范处置意识,指导他们在对污泥的产生、贮存和利用处置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三是加强督察,打击违法行为,严防污泥随意倾倒。(小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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