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扶办字〔2021〕4号
关于2021年度南城县第二批大中型水库 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南城县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计划,已报请县政府审批同意,并转呈上报省、市备案,省大中型水库移民信息管理系统审查通过。现将本批次核准备案后的资金项目计划进行批复(详见附表)。 请各乡(镇)接批复后,严格按照《江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赣扶字〔2019〕7号)和《南城县农村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修订)》(城办发〔2017〕4号)等规定要求,精准组织项目实施,强化资金和项目的全程监督管理。根据《江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赣财扶〔2018〕16号)精神和年度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要求,本批次项目必须在一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及竣工验收,且2021年底项目资金完成率必须达到80%,2022年6月底项目资金完成率必须达到100%。如未达到时效规定的,我办将按程序对有关项目进行调整(变更)处理;对超出使用期限的项目资金(含结余资金),一律上缴县财政国库。 附件:2021年度南城县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批复表。
2021年2月1日
南城县扶贫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印发 (共印16份)
来源:
南城县扶贫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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