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南丰县2021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 后期扶持项目第一批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省扶贫办以及省财政厅(赣财扶指〔2020〕15号)文件要求,经省大中型水库移民项目网上管理系统审批备案,县扶贫办研究审核,现将有关乡(镇)2021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第一批计划批复于后(详见附表)。 请你们接到批复后,请严格按照《江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赣扶字〔2019〕7号)和《南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丰扶字〔2020〕58号)执行,尽早按要求做好项目公示公告、预算、设计、财审等相关工作,推进项目实施,强化资金管理,确保所有项目在今年8月底前完工验收。 附表:南丰县2021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第一批计划表
南丰县扶贫办公室 南丰县财政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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