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2019-06-10 10:13:00 来源:漳州市南靖县人民政府 作者:南靖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镇人民政府,南靖高新园、土楼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国办将于6月份起对全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其主管单位开展第一轮检查,把政务新媒体纳入量化考核。为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县政府办将于近期开展全县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政务新媒体是指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指定专人对接,积极配合,按时完成自查整改工作。

二、对照标准,加强自查整改。参照《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建立自查机制:1.确有保留必要的,要做到至少每两周更新一次;2.同一个单位在同一个平台上开设多个账号的,要立即整合归并;3.无力保障的“僵尸型”账户,要及时关停注销;4.涉及机构改革的,要重新梳理,及时变更、整合、注销。

三、配合监管,加强新媒体管理。各单位在2019年6月12日前完成整改,并将书面加盖公章的整改情况表(附件)传真到县电子政务中心:7880090,电子档发送到:njxszzx@126.com。

联系人:县电子政务中心  吴正佳,电话:7880086。

附件:南靖县政务新媒体整改情况表

南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     

附件

南靖县政务新媒体整改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 (含内设机构) 新媒体名称 平台类型 网址/二维码 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 负责人姓名及手机号码 内容最后更新时间 是否保留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