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8号通告

2020-02-01 11:25:00 来源:漳州市南靖县人民政府 作者:南靖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全县范围内的圩日活动,请广大群众勿参加赶集。

二、喜事不办,严禁举办聚集性的婚礼、乔迁、生日等喜庆宴会活动。

三、丧事简办,严格控制丧事规模。

1、简化丧事办理程序,缩短治丧时间,参加人员控制在家庭成员之间,不得摆宴席吃请。

2、严格控制陪送人员与车辆,殡仪车限坐2人陪送,尽量减少其他送行人员和车辆,避免人员过度集中。

3、参加丧事活动的亲属请自觉佩戴口罩,加强自我防护,尽量避免人员聚集。

4、禁止鼓乐队参与丧事活动。

5、湖北返乡人员自觉不参加治丧活动。

6、配合殡仪馆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勤洗手、不随地吐痰等,共同维护清洁的卫生环境。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至福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之日止。 

南靖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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