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9号通告

2020-02-04 17:19:00 来源:漳州市南靖县人民政府 作者:南靖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无承担疫情防控工作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倡导实行错峰上班、轮流上岗和居家办公,可在家网上办公人员,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出省返岗人员须居家隔离观察14天,隔离观察期结束后无异常情况的,经本单位批准,方可返岗。
二、城区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小区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三、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四、全面加强县城区所有住宅小区疫情防控管理,物业服务小区由县城管局督促物业落实管控责任;县城其他居民小区和集中搬迁安置点由所辖社区落实管控责任。一旦发现有疑似病例或确认病例人员,所在小区立即实行封闭管理。
五、各镇(园)、村(居)参照执行。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至福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之日止。
 南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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