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公告 经查,江西小巨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641户企业因未按规定的期限公告2016年度年度报告,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项和第条的规定,现决定将江西小巨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641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赣州市工商局或者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列入异常名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