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区直(驻区)单位所属办公区和住宅小区(家属区)管控工作的通知

2020-02-04 08:00:00 来源:南康区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南水开发办,区政府各部门,区属、驻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履行主体主管责任,对所属办公区和住宅小区(家属区),采取以下临时封闭管控措施:

   一、办公区对进出工作人员和车辆实行封闭登记管理,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本单位人员进入必须测量体温、戴口罩,一旦发现发热人员,必须按程序转送指定的发热门诊进行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合理安排好近期值班工作,对目前仍未返回南康城区的区直(驻区)单位公职人员不再安排其值班,并明确在接到单位通知要求上班前一律不得返回城区,在现居住地待命。

    二、住宅小区(家属区)

  1.设置卡口:各责任单位要对所属住宅小区、家属区设置卡口,负责人员、车辆进出的检查。小区居民一般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须出示身份、工作等证明,经卡口人员审核同意;非本小区人员严禁进入本小区,确需进入的,须出示身份、工作等证明,经卡口人员审核同意方可进入。湖北等疫区往来人员不得进入本小区。本小区湖北等疫区往来人员必须居家隔离观察,不得外出;要协助相关部门立即将本小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转送至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非小区、楼栋业主车辆严禁进入小区。外卖、包裹统一送至卡口外领取。

  2.严禁串门:本小区居民严禁任何形式串门、聚集;严禁外小区进入本小区串门、聚集。

  3.开展摸排:对小区、楼栋有湖北等疫区往来史的业主和非本小区车辆进行登记摸排并建立工作台账,相关台账及时报送所属社区居委会;有发热情况立即拔打120。

  4.体温检测:经同意进出的人员必须做好防护、登记和体温检测;体温检测发现的发热人员一律送定点医院就诊,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后方可返回本小区。

  5.进行消杀:各小区要安排人员每天对门把手、电梯轿厢、楼宇对讲按键、行走楼梯进行消毒;管理人员上岗前必须佩戴口罩及测量体温。

三、封闭管理解除时间根据疫情控制情况另行通知。



赣州市南康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01月30日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