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康区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积极响应南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2月26日下达的〔2020〕9号文件《关于做好疫情期间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对承租和谐园小区、迎宾苑小区沿街店面的租户免收3个月租金,免收时间自2020年1月24日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至2020年4月23日。对在免租期还未缴纳租金的租户给予免收,已缴租金的租户实行等额抵扣后期租赁期租金。此次共减免两个小区95户3个月租金,免收187425元,等额抵扣391560元,共计减免金额:578985元。 |
近日,南康区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积极响应南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2月26日下达的〔2020〕9号文件《关于做好疫情期间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对承租和谐园小区、迎宾苑小区沿街店面的租户免收3个月租金,免收时间自2020年1月24日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至2020年4月23日。对在免租期还未缴纳租金的租户给予免收,已缴租金的租户实行等额抵扣后期租赁期租金。此次共减免两个小区95户3个月租金,免收187425元,等额抵扣391560元,共计减免金额:57898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