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21年2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2月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1日-2021年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5581989 传 真:04785232128 通讯地址:五原县环保大楼605室 邮 编:0151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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