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棚户区改造铁南组团二期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2014-06-20 00:00:00 来源:赤峰红山 作者:发布时间2014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红山区棚户区改造铁南组团二期建设项目,是市、区两级政府为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提升城市建设水平、促进地区经济快速发展所实施的民生工程。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决定对红山区棚户区改造铁南组团二期建设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并于2014年6月19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现将本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为红山区棚户区改造铁南组团二期规划范围,东至城南西路,南至南山环城路,西至园林南路,北至京通铁路线(具体范围详见规划图)。          
  二、上述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征收部门是赤峰市红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实施单位是赤峰市红山区铁南街道办事处,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四、签约期限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90日内。
  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赤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1、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doc
    2、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山区棚户区改造铁南组团二期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doc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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