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7月25日,赤峰市红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25次会议通过了下列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李 英同志为红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刘长学同志为红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马立华同志为红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吕彦涵同志为红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文增同志为红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赤峰市红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