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自然资元发〔2021〕7号 签发人:陈向义 关于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号固废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 公示 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证》《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我局将此方案从即日起向公众和利害关系人公示,征求有关意见,公示期限为7天。相关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限内可将意见报送我局或提出听证申请,如无意见,公示期后我局将依法核发规划许可。
公示网址:www.ybs.gov.cn 申请听证联系电话:0476-3510442 特此公告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元宝山区分局 2021年1月11日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元宝山区分局 2021年1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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