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集宁区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集宁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集宁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至24日在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9号楼召开。 会议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集宁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 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集宁区 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0年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事项。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