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1年新春年货节 促进消费活动参与商户报名公告

2021-01-28 08:00:00 来源:集宁区人民政府 作者:集宁区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集宁区商贸领域各商户:

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节日生活需求,充分调动各方资源,营造安全便利的消费环境,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商务局拟于2021年2月2日至2月28日开展新春年货节促进消费活动。此次活动由集宁区商务局联合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共同举办,共计投入资金500万元,通过发放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开展惠民促销活动,届时集宁区各优质实体企业均可报名参加,进行线上线下双渠道销售。现将报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线下活动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28日-1月31日止。

(二)报名对象:注册登记在集宁地区的商场、超市、餐饮、家具家电、成品油五大类行业的优质商户。

(三)报名方式:

1.电话报名:

联系电话:0474-8215516  15904746565

(每日8:00-18:00)

联 系 人:关志刚(银联商内蒙古分公司

2.扫码关注“银联商务内蒙古分公司服务号”公众号,点击“商户服务”→“活动商户申请”→填写“政府消费券活动商户申请表”。

 


         


                     

(四)合作要求

1.商户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

2.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法人银行卡对公、门头照、店内照片。

3.所有要求提供的材料均以照片形式形成电子压缩包,发送至指定微信群中(所提供照片必须真实、清晰,确保系统可识别)。

4.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促销活动相关事宜,并留有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线上活动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28日-1月31日止。

(二)报名对象:注册登记在集宁地区的商场、超市、家具家电的优质商户。

(三)报名方式:同线下活动报名方式。

(四)合作要求

1.商户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质。

2.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3.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促销活动相关事宜,并确定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4.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工作人员对参与线上活动的商户进行上门服务。

  三、活动要求

  (一)参加活动商户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摆放联商内蒙古分公司提供的有关此次活动的宣传物

  (二)不得出现故意涨价、虚假交易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主办方有权撤销其参与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套利交易(如小型商户交易规模不正常、同一门店集中爆发式交易、商户非营业时间产生交易等),如发现套利行为,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并收回所获得的让利,保留对不当套利行为的追责权利。

 

此公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商务局

 

特此公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商务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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