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2021-01-26 08:00:00 来源: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经研究现将依法启动长庆苏里格气田(鄂托克前旗)2017年钻井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天然气井场土地征收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鄂托克前旗昂素镇、城川镇、敖勒召其镇,拟征收土地总面积50.1601公顷,经2018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核实地类为其它园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农村道路、其他草地、盐碱地、沙地,具体以实际地类为准(地块四至范围详见附图,具体面积以勘测定界为准)。 

  二、征收目的 

  随着西气东输等大型天然气骨架输气管道的建成,天然气在国民经济的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启动长庆苏里格气田(鄂托克前旗)2017年钻井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能够促进我旗经济社会发展,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旗将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即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调查期间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广大村民代表和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征地组反馈意见,逾期未提出则视为放弃。 

  拟征收土地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6号)规定的标准,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青苗、地上附着物,否则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期至土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发布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土地分类面积表 

        2.界址点成果表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 

  2021126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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