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5号)、《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方案》(鄂人社发[2019]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60号)文件要求,现将内蒙古库布其新能源装备制造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康恩贝药业有限公司圣龙分公司申请补贴内容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2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公示内容与事实不符或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话或来信反映。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我们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 附件:企业申领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监督、投诉电话:0477-6639456
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