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欣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废旧轮胎回收再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鄂尔多斯市东欣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废旧轮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东欣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废旧轮胎项目 2、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鄂尔多斯江苏工业园区 3、建设规模:本项目年处理废旧轮胎114286吨,年生产胶粉80000万吨。 二、建设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东欣橡胶制品有限公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鄂尔多斯江苏工业园区 联系人:王海波 联系电话:13604772143 三、评价单位概况 环评单位:内蒙古信德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达拉特旗树林召镇美林家园写字楼801室 联系人:尚志亮 联系电话:15947338012 邮箱:962308152@qq.com 四、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生态环境、环境空气、水环境及声环境、土壤环境)、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生态环境、环境空气、水及噪声等)、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生态环境、土壤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噪声环境等)、环境风险评价、公众参与、总量控制、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评价结论与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 2、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3、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5、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反馈 公示限期为10个工作日,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