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因人口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有效切断疫情传播扩散途径,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0年1月31日0时起,对进出城区的车辆、人员进行交通管制,在城区外围设置疫情检测站,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站点设置 1、康庄路107路口、振兴路107路口、胜利路107路口、四里铺铁路桥107路口等4个县城区出入口。 2、东宅阳村西南水北调桥、八里庄三岔路口、五郭店乡中冯桥、苗大线翟家庄桥等4个县城区出入口。 3、其他县城区出入口一律封堵,禁止通行。 二、通行检查要求 1、禁止一切县外车辆、人员进入县城区,引导其绕道通行。如确属本县人员、外地车牌的,统一持由所在村、单位或小区物业开具加盖公章且有负责人签字的证明信,在出入口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入城区。 2、县城区以外的县内车辆、人员确需出入城区的,统一持由所在村、单位或小区物业开具加盖公章且有负责人签字的证明信,在出入口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入城区。 3、县城区内的城中村、单位工作人员确需出入城区的,统一持由所在村、单位或小区物业开具加盖公章且有负责人签字的证明信,在出入口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入城区。 4、对需要出入城区的民生保障车辆,统一持由所在单位开具加盖公章且有负责人签字的证明信,在出入口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入城区。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