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
为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助力复工复产复市,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县城管局决定在县城指定区域允许地摊商户临时经营。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6月10日起至9月10日止,允许指定经营种类在指定区域、指定时间设立临时经营摊点,所有摊点应设在盲道以内,学校周围200米以外,严禁油炸烧烤摊点(具体标准见附件),若需延长将另行通告。 二、坚持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任原则。摊贩经营者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机动车道、停车位,不影响市民生活,不影响市容市貌,不污染生态环境。食品加工经营者(非油炸烧烤类)须持有健康证明、相关食品加工许可证方可按照要求在指定区域经营。 三、摊贩经营者要服从管理、主动配合。经营活动结束后,商贩摊主应及时恢复摊区环境卫生,实行“一桌一垃圾桶、一摊点一垃圾桶”,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并倒入指定垃圾箱。 四、广大市民要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文明消费。
附件:内丘县城区允许占道摆放点(试行)
内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