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我县启动了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委员会,按照申报条件和相关标准,对各乡镇、工业园区及相关单位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了审议。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确定了11个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4月24日,县政府正式公布了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我县县级非遗项目达到26项,其中被评为省级非遗项目8项、评为市级非遗项目1项。
县政府要求各乡镇、园区和有关部门按照《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相关规定,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理念,制定规划,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工作,推动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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