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公告

2020-02-08 08:27:00 来源:iframe - 宁都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宁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总体部署,县红十字会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全力配合做好社会各界捐赠接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受捐款

1.捐款账户

户名:宁都县红十字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行

账号:14004101040015853

2.二维码扫码捐款



温馨提示:

1.个人捐赠需在捐款时备注捐赠方姓名、捐赠金额、手机号码等信息,单位捐赠需在捐款时备注统一信用代码、单位名称、手机号码。

2.宁都县红十字会作为善款接收方,可以开具合法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票据直接根据手机接收到的验证码在江西省财政厅官网“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查验、打印、入账认证票据。

3.微信扫码支付的可能在24小时后才能到账,也可自行设置即时到账。

二、接受物资

(一)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急需物资(耗材)清单:

1.N95医用防护口罩(有注册证,无阀门);

2.医用外科口罩(符合YY0469);

3.一次性医用口罩(符合GB19083);

4.一次性医用防护服(符合GB19082-2009);

5.一次性手术(隔离)衣;

6.一次性乳胶手套;

7.护目镜;

8.防护面屏(罩);

9.75%医用酒精;

10.便携式红外测温仪。

(二)物资捐赠地址:宁都县红十字会办公室(县妇幼保健院门诊大楼8楼)

捐赠电话:0797-6813139

联系人:曾福生13979790620、邱树生15979856009

宁都县红十字会呼吁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贡献一份力量,献出一份爱心,共同抗击疫病,遏制疫情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会将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及时进行款物接收和使用情况公示,依法将各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的人道公益善款和物资用到疫情防控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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