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人民政府 关于省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 省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说明

2019-12-16 08:00:00 来源:平原市人民政府 作者:市卫生健康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承德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你办下发的《关于开展省级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及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承环督改〔2019〕51号)要求,通过我市对省环境保护督察省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已将省环境保护督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表,在平泉市政务公开网进行公示。 

 

平泉市第一轮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和省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反馈意见公示表
序号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处理和整改情况整改进展备注
1平泉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建设进展缓慢平泉市洁净医疗废物处理厂项目在承德市政府、市卫健委的大力支持下,于2019年8月8日前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等各种手续办理;2019年8月9日至9月26日完成厂房建设;2019年9月29日至10月7日微波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空气净化设备安装完毕,并于2019年10月27日污水处理设施开始正式试生产;2019年11月下旬已通过环保等各部门验收,办理完成《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转运联单》。平泉医疗废物处理项目建设已完成,该项目占地面积3.3亩,总投资1000万元,新建厂房800平方米,采用国际微波消毒先进处理工艺,设计处置能力5吨/日,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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