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人民政府通告: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居民出行临时管控措施

2020-02-07 08:00:00 来源:平原市人民政府 作者: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平泉市人民政府通告 

【2020】第2号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居民出行临时管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控制出行。建议每户家庭每两天以上指派1名家庭成员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后,出门采购生活物资,返家后立刻清洁消毒。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公务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基本生活及其它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岗位上班之外,原则上不再外出。
二、全市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只保留一个进出口,村(居)民一律测量体温、凭证件进出。非本村、本小区和本单位人员及车辆一律严控,不得进入村庄、小区和单位内,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和登记备案。
三、全市居民要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管理。居民要积极配合“敲门见人”排查行动,不得瞒报、漏报返承来承人员信息。居家一天两次测体温,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村(居)委会报告,并立即实行自我隔离,或做好防护后到市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四、1月15日以来,从湖北来平或者途经湖北的返平人员、与上述两类人员有密切接触的人员、不明发热人员,须立即主动向居住地村(居)委会报告并进行自我隔离,必须配合居家隔离管理措施。不主动申报,私自外出,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严厉追究责任。
五、对拒不听从各卡点、村(居)委会和其他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管理劝阻、闹事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闹事的,将严肃问责,同时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对任何私自举办参与集体出行、就餐和其他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六、党员干部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居民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全体居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凝聚群防群控合力。
七、对商场、超市、便利店等生活必需品的经营单位实行严控。在保障正常经营和服务基础上,必须加强防控和管理。每天做好通风、消毒等防护措施,并尽量缩短经营时间。从业人员和进入营业场所的顾客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暂时的不便,是为了我们能够更快地战胜疫情,更快地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只要全市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我们就一定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全市居民出行临时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平泉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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